摘要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虚拟现实与虚拟空间的高度融合以及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网络安全带来了新的、持久的挑战,而快速发展的科技发展与法律体系的滞后已经成为“新常态”。面对日益增多的网络安全威胁事件,各国均以保障自身国家安全为首要任务,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及实践工作,在保证自身信息及互联网产业核心供应链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网络安全漏洞信息披露制度,实现对互联网网络安全风险的有效预警与防控。由于我国在网络脆弱性信息治理方面的研究还处在摸索之中,因此其法律基础薄弱,缺乏针对性的规范和规范。从国家安全、公众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现实考量来看,我国在网络安全领域中的信息披露制度还有待完善。本课题以网络安全缺陷信息披露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现有制度缺陷的分析,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关键词:网路安全、安全性破坏、资讯公开
目录
摘要 1
第1章引言 2
第2章电脑网路安全弱点资讯公开 2
2.1信息披露主体 2
2.2计算机网络中的脆弱性信息公开模型 2
第3章计算机网络安全脆弱性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3
3.1网络安全脆弱性的信息披露主体的局限性 3
3.2网络安全脆弱性的信息披露方式不够清晰 3
3.3对网络安全脆弱性信息公开的奖励手段较为单一 3
第4章安全缺陷信息公开问题的解决 4
4.1充实脆弱性信息披露主体的构成 4
4.2对联合公布的类别模式作出规定 5
4.3健全会计舞弊信息公开制度 6
第5章结论 7
参考文献 7